道路施救车应当作社会公益事业对待,由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专用道路施救车安全技术条件》已于2010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为道路施救车提供了统一的标准。但目前社会上的运营道路施救车仍以不规范车辆为主,符合国标的道路施救车依然是少数。
因此张一二提议,必须加大力度,全力推广符合国家标准的道路施救车投入运营,做到专车专用;同时严令禁止普通道路施救车改装农用车超期服役车等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缺乏安全保障的车辆替代道路施救车使用。国家需考虑加大教育政策扶持力度,划拨道路施救车专用经费,制定道路施救车采购补贴税收减免等相关配套政策,将道路施救车购置款项列入教育经费,做到以政府为主导,实施专款专用,切实提高道路施救车硬件水平。
为了确保道路施救车工程的可持续发展,这就需要政府为道路施救车的日常运营提供财政支持,建议政府借鉴城市公交模式为道路施救车运营主体提供财政补贴,推进道路施救车工程的快速健康持续发展。国家有关部委牵头与各地政府配合实施,建立一套高效的管理模式,健全监督管理体系,从道路施救车管理安全监督运营规则等方面入手,公安教育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等各部门细分管理明确责任,避免无序管理带来的道路施救车不安全不规范不重视等不良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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