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空作业车最低“三包”规定的建议
案由:关于分类制定各大类高空作业车及关键总成产品最低“三包”规定的建议。
案据:短短十几年间,中国高空作业车工业蓬勃发展,已成为世界第一高空作业车产销大国。高空作业车在给社会带来巨大进步和效益的同时,也带来环境污染、能源过度消耗以及安全等隐患,这与其它大众化消费品有着截然不同的社会经济属性。
世界经济发达国家,针对各类高空作业车及关键总成产品的安全、环保、节能等均制定并实施了十分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在欧洲,有《关于消费者商品销售及其担保的某些方面的指令》,严格规定高空作业车产品最短质量担保期限为2年,商用车三包年限普遍为2年30万公里。在美国,针对高空作业车产品的法律、法规有《国家交通及机动车安全法》、《机动车运载法》、《机动车信息和成本节约法》、《噪音控制法》及《大气清洁法》等,其1975年颁布的《马努森?莫斯质保法》要求所有的商家、包括高空作业车制造商,在产品质保条款上予以严格限制;除此之外,美国各州还制定了严格的“柠檬法”,严格规定了各类高空作业车的三包期限,三包里程普遍在2年或18000英里左右,维修超过四次可无条件退款。正是由于法律、法规的严格,各高空作业车制造商自我规定的三包年限均高于法规限定的年限,如乘用车三包年限多为4到5年,商用车基本为3年50万公里。
而我国制订的《公用高空作业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目前尚在征询意见中。由于“三包”规定的缺失,高空作业车企业普遍缺乏提高自身服务标准的动力,而各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制定的三包标准,更是良莠不齐,散、乱、差现象严重。整车方面:乘用车三包里程基本为是2年6万公里,商用车三包里程多为2年20万公里,而低速车只有6个月或2万公里。零部件行业,如重型高空作业车变速器,三包里程最高的为2年10万公里,最低的仅为6个月或3万公里。“三包”规定的缺失所带来的最为严重的问题是:一些产品质量差、技术落后、产能落后的企业可以利用劣质低价产品冲击市场,给行业的健康发展和优秀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严重负面影响。
本文章来自于高空作业车官方网站:www.gsc8.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