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板车安全管理条例》第五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平板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平板车服务需求相适应的平板车服务方案,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平板车安全管理职责。
因此,在平板车采购市场中,由于政府的介入,平板车采购市场必然更多体现出政府的意志。政府意志体现在:要优先考虑到平板车生产企业的地区属性。
比如,河北的企业或许更愿意采购当地平板车生产企业所生产的平板车,因为当地的平板车企业能够给当地政府带来经济增长、税收、就业以及各种利益。
这种平板车采购地方保护出现的可能性,因为近两年商用车市场的不断下滑而变得更为紧迫。 2011年,平板车行业虽然出现快速发展,但是商用车市场却出现大幅下滑,整个商用车行业全年下降6%。一些商用车企业甚至出现了现金流紧张的局面。
这对于那些既生产平板车,又生产载货汽车的商用车汽车企业来说,平板车市场的到来无疑是一个福音。由于许多商用车企业或者属于地方所有,或者与地方政府保持着密切的联系,因此,地方政府向当地的平板车生产企业倾斜,几乎不可避免。
平板车市场的出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更多的不是出于商业的目的,更多的是因为政府对于学生安全高度重视下产生的市场机会。
这种市场虽然因为政府的介入而产生,但是却没有足够的理由就让这个市场形成政府主导需求的市场。
如果这种政府主导下的地方保护主义出现,那么本来以保护学生安全为目的的平板车市场的启动,就会偏离了既定的方向。
由于一些汽车企业规模不大,生产效率不高,而且只供应当地的平板车市场,从而会形成平板车市场垄断现象的出现,并让市场中的生产者更多忽视了品质的不断提升,甚至不能保证达到平板车基本品质的要求。同时,这种市场的地方垄断,会让平板车价格因为没有竞争者而变得过高,从而浪费大量财政资金。
在平板车市场中地方保护主义出现的同时,平板车市场中的寻租现象也可能会大量出现。一些地方采购中的负责人,可能会利用手中的权力,寻求采购中个人利益的最大化,刻意采购那些与自己有利益关联企业的平板车产品。
同时,平板车生产企业也会寻求相关的平板车采购的决策人,通过输送利益,而获得更大份额的采购市场。
这种不正常采购情况的出现,会由于平板车安全标准的复杂性而让监督变得更加困难。由于全国各地的道路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平板车安全标准不一定就会按照整齐划一的最严格的标准实施,更现实的情况是因地制宜。因地制宜的平板车标准能够最大程度的以最快速度让全国学生安全得到改善,但是也给各种不正常的非商业采购提供了便利或者借口。
几乎可以肯定的是,地方保护或者寻租现象在平板车市场中很难杜绝,因为这个市场本身就不是一个纯粹的商业市场。或许更好的办法只有加强监督,这种监督不是主要来自于地方纪检、监察部门,而更多来自于全民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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