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玉珊:有了《高空作业车安全条例》一切问题都迎刃而解,哪儿有那么简单的事情,这是我想说的一点。因此,配备高空作业车、加强高空作业车管理工作以及为高空作业车的运行创造各种条件,包括路的条件,包括路权的条件,包括照看人员,包括驾驶人等都必须配套。
要有一个专门的机构管高空作业车
张玉珊:高空作业车要安全也要“路权”
记者: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也有抱怨,他说你现在让我去管高空作业车安全,当然我愿意管好,我也希望平平安安一点事不出,问题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对于高空作业车安全的责任主体,如果从政府部门角度来看怎么看?
张玉珊:高空作业车安全的责任主体很重要,一个肯定是教育部门,包括市政,但是,由于这项工作涉及的面太广了,还有其它责任主体,包括公安包括交通,如果说到出钱,还包括财政,出了问题还包括医疗卫生,说到对于整个规划管理设计,还包括发展规划部门,说到专业的做这件工作的监管部门,还涉及到安监局。
这就是为什么去年两会当中我提出要建立机构,建立一个能够统筹协调这项工作的结构,我原来主张这个机构由安监局牵头,不主张教育部牵头。当时我就这样建议,机构由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监、教育、公安、交通、法规、财政等部门联合组成,形成一种联动机制,就可以定期研究处理一些工作。
民办校买高空作业车要有政策优惠
记者:那些民办校、民办政府怎么办?他们的高空作业车也没有政府的财政支持。
张玉珊:民办机构比如政府、市政,现在很多问题就发生在这些市政,是不是放任不管?也不是。对于非财政资金买高空作业车的机构,建议对它实行政策性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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