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空作业车《标准》更贴近国情, 2011年12月27日,工信部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对新制订的《高空作业车安全技术条件》、《高空作业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路灯高空作业车安全技术条件》、《路灯高空作业车座椅系统及其车辆固定件的强度》四项国家标准草案的意见(下称《征求意见稿》)。
一石激起千层浪,《征求意见稿》发布以后,引起了众厂家的争议。事实上,虽然《征求意见稿》由全国汽标委高空作业车分标委组织制订,但由于当时时间比较紧张,全国汽标委高空作业车分标委并没有将所有的高空作业车企业通知到位,而是组织了以江铃高空作业车为主的专家进行了起草,如负责新国标起草的新高空作业车标准课题组的组长周慧慈,就来自江铃高空作业车。
这也导致《征求意见稿》中,大量采用了江铃现有高空作业车的标准作为行业标准。加上如果按《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现有高空作业车采购费用至少要再上浮20%-30%,高空作业车企业普遍认为这样的成本增加也不能适应高空作业车高发的落后地区使用。
高空作业车企业呼声高企惊动了国家有关部门。在《征求意见稿》审核前夕,1月5日起,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工信部主持共十部委参与的新高空作业车标准征求意见会在北京召开,这次会议为期两天,国内近10家主流高空作业车生产企业到会并提出了建议。
“总的原则是现有高空作业车的安全性要提高,但成本要合理控制,要有利于高空作业车的普及,并通过相应条例保障高空作业车的安全运营。”工信部代表在会上提出的总体原则,得到与会厂家的一致认可。
而财政部的代表则对成本控制提出了自己的建议,“新标准和老标准的变化,会导致成本增加,这点‘新高空作业车标准’测算了没有?如果标准定得过高,虽然有了符合标准的高空作业车,但是由于道路车价等原因,车根本开不进农村,这跟制订‘新高空作业车标准’的初衷是背离的。”
本文章来自于高空作业车官方网站:www.gsc8.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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