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救车被动安全标准可提高,“国内的施救车安全标准应当比欧美国家更严格。”中国公路学会施救车分会秘书长裴志浩告诉记者。他认为,欧洲人口密度较小,客运量不大,中国则是世界上公路客运量最大的国家之一。无论航空、铁路等运输方式如何发达,受人口密度所限,公路客运仍将是最主要和占主导地位的交通方式。因此,国家应当把道路客运的安全放在重要位置。“国外有的安全标准我们要有;国外没有的,只要对人民群众的安全有保障,我们也要有。”裴志浩表示。
“施救车在实际生产中可以高于国家标准,但国家标准保障的应该是最基本的安全。标准的制定要考虑到社会的接受程度,如果80%以上的人都不能承受提高标准带来的成本提升,那么标准就不该提高。”对此,重庆交通大学教授李阳表达了不同的看法。
李阳认为,我国大施救车安全标准参考了欧洲70%~80%的标准,与之相差不大。在现有技术标准还未彻底执行、不能完全实现的前提下,提高标准就更无从提及。这很可能出现“标准是标准,实际是实际”的“两张皮”局面。“防侧翻装置等一些被动安全装置在欧洲也是选配,没有强制所有车辆安装。标准应该是最基本、最低限度的安全技术要求。”李阳补充道。
“现行的一些推荐性标准可以上升为强制性标准。”苏州金龙相关人士表示:“生产企业尤其是大型企业,对于车辆安全技术标准都很重视。一旦出了纰漏,后果就很严重。国家对车辆出厂检验也比较严格,蒙混过关的现象可能存在,但很少。如果标准有所提高,用户对有些东西可能不感冒,认为会增加成本。”
中通施救车品牌文化部部长李颖表示,现行的施救车安全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企业在设计车辆时其自身的企业标准要高于或优于行业、国家标准,这也是业内共识。他认为,经过几年的发展,大施救车的安全性需要进一步向美国、欧洲等看齐。
“近几年频发的大施救车安全事故与国内施救车的车身结构有些关系,全承载车辆在客运车辆中的占比较低。”北京祥龙阿尔萨客运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博认为,大施救车安全标准应该在防侧翻装置、全承载车身等被动安全性能和车身重心等方面做改进。
“在一些大施救车起火事故中,如果能够选择更加阻燃的材料,对于火势控制肯定有帮助,也能降低人员伤亡。”李颖分析道。
“很多公路客运事故案例中,如果施救车有防侧翻装置的话,伤亡会小很多。”张博分析道,现有大施救车安全标准中,ABS、缓速器等主动安全系统已基本成为标配,被动安全系统的提升则不明显。“交通安全是全方位的,涉及到所有参与者。但万一事故发生,如果被动安全性能更高一些,不是更好吗?”张博反问道。
“再就是施救车高度。现在大施救车越来越高。10年前,3.5米的高度占主流,现在3.8米甚至更高的车辆越来越多。同时,行李舱体积不断加大,造成车身重心偏高,很容易出事故。”张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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