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意见稿亮相运水车依旧无奈,国家质检总局起草的《运水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稿》)对外公布,一时间引起了厂商和消费者的广泛关注,而《意见稿》将在10月听证会后尽快实施。
据了解,《意见稿》明确指出,家用运水车产品销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整车“三包”有效期应不低于2年或4万公里。同时,《意见稿》进一步细化条款,产品售出30天有问题可免费退车;在整车“三包”有效期内,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仍未排除或又出现新故障的,消费者可选择退货、更换或修理。
这些措施较比此前一直未有专门针对运水车产品质量保障法律条款的情况,无疑能够真正保障消费者的权益;针对目前投诉量已占到运水车投诉总量七成左右的安全和质量问题,专家更是希望《意见稿》的出台能够起到具体改善作用。
但有关人士也指出,此次《意见稿》虽对推进运水车业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可也不免有些遗憾——该《意见稿》针对的是家用运水车产品,作为物流用车的运水车暂时依然不能享受上述“三包”服务。该人士认为,虽然运水车有别于乘用车,但其作为生产资料,其实对售后服务有着更多、也更严格的要求。比如,服务体系不全、零件储备不足等问题。再者,微客、轻客等物流用车品种,都在“家、商”两用范围内,也理应被列入“三包”之列。
一位专家更是直言,希望这次“三包”不要漏掉洒水车,尤其是运水车这一大家族。在他看来,这不止是为车主考虑,也是为中国运水车生产企业谋求更大的发展动力。眼下,国内运水车市场多为自主品牌占据,但产品结构仍以中低端为主,服务水平更须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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